

健保署公文
公告修訂5.1.糖尿病用藥之藥品給付規定。
主旨:公告修訂5.1.糖尿病用藥之藥品給付規定。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1條暨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公告事項:修訂「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六編第八十三條之藥品給付規定第5節 激素及影響內分泌機轉 Hormones & drugs affecting hormonal mechanism 5.1.糖尿病用藥 Drugs used in diabetes」給付規定,給付規定修訂對照表如附件。(附件電子檔已置於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nhi.gov.tw),路徑為:首頁/最新消息/法規公告,請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