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公文

公告修訂14.1.高眼壓及青光眼眼用製劑之藥品給付規定


主旨:公告修訂14.1.高眼壓及青光眼眼用製劑之藥品給付規定。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1條暨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公告事項:修訂「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六編第八十三條之藥品給付規定第14節眼科製劑 Ophthalmicpreparations14.1.高眼壓及青光眼眼用製劑」部分給付規定,給付規定修訂對照表如附件。(附件電子檔已置於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nhi.gov.tw),路徑為:首頁>最新消息>法規公告,請自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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