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項專區
台灣藥物基因體學會「陳垣崇院士年輕學者獎」
台灣藥物基因體學會「陳垣崇院士年輕學者獎」
一、依據:依據「台灣藥物基因體學會」組織章程第一章第三條第6款業務辦理。
二、目的:為鼓勵國內年輕學者參與藥物基因體研究並有重要貢獻,設置本辦法。
三、資格:
於國內外公立大學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獲得博士學位,並具備下列條件:
- 年齡為48歲以下,且自擔任專任助研究員、助理教授、或相當職級未滿八年(以申請當年度八月一日計算)。但申請人於此期間曾生產或請育嬰假者,得依每一出生數再延長二年。
- 於國內學術研究機構、或公私立大學院校有專任職務者(不含博士後研究人員)。
- 每人限獲獎一次。
四、申請資料:
- 申請表(請逕自本會網站「文件下載」專區下載)
- 簡歷
- 五年內研究著作目錄(發表日起至申請當年度八月一日止五年內計)
- 五年內在任職期間發表之代表著作全文至多五篇(不含學位論文),不以中文為限。(發表日起至申請當年度八月一日止五年內計)
- 相關學者專家推薦函三封。
五、獎勵方式:
- 得獎人獲頒獎金新臺幣捌萬元及獎狀一紙。
- 為肯定得獎人研究成果及激勵研究人員,本會將以公開儀式頒發獎項,得獎人有義務參加頒獎儀式;得獎者之個人簡歷及得獎著作亦將公布於本會網站。
六、申請方式:
本獎項今年度受理時間為即日起至113年11月20日止。
本獎項預計每年5月至8月開放申請,8月至11月審查,年底公告得獎者名單,並於年底或隔年年初會員大會頒獎。詳細相關依當年度本會網站公告時間為準。申請人請依本會當年度公告時程辦理申請,並繳交相關文件至學會信箱(taiwanpgst@gmail.com)。
備註:
►申請表、簡歷、五年內研究著作目錄、五年內在任職期間發表之代表著作全文:請以電子檔方式,提供至學會信箱(taiwanpgst@gmail.com)。
►相關學者專家推薦函:請以紙本方式提供,集齊三封已彌封之推薦函後,再郵寄至學會地址(寄件封面範例請逕自「文件下載」專區下載)。
七、審查程序:
得獎名單依本會理監事五位委員審查決定之。
八、經費請撥及核銷程序:
得獎人應檢附獎勵金領款收據辦理經費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