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通知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轉知有關「已於醫藥先進國核准之罕見疾病藥品認定併查驗登記審查試辦方案」


主旨:檢送「已於醫藥先進國核准之罕見疾病藥品認定併查驗登記審查試辦方案」如附件,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說明:
一、鑒於罕見疾病藥品(以下稱罕藥)具醫療迫切需求,本署特擬定「已於醫藥先進國核准之罕見疾病藥品認定併查驗登記審查試辦方案」,以加快罕藥上市。

二、本案試辦期3年,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試辦期滿後,將視其成效評估後續修訂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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